5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宣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市场监管领域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32项,部门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72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涉及婴配粉、特配粉有如下3个文件: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及附件,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人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证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及附件载明事项变更的证明。
此次清理工作本着尽可能取消和化清理的原则进行:凡是在法定依据之外,擅自增加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等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通过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不过,目前仍然处于“征求意见”之中,一旦实施,配方注册手续将大幅简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于企业来说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