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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评丨严查儿童化妆品违规“噱头”

2021/10/20 10:17:15 来源:新民网

近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文:“食品级”化妆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文中写道,《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为了显示所售化妆品、尤其是儿童化妆品的安全性,一些商家将产品与食品挂钩,以此暗示消费者,自己的产品连吃下肚子都可以,涂在脸上、身上当然就更没安全风险了。然而,所谓“食品级”“可食用”化妆品,更多是商家的营销噱头。上述文章就写道,化妆品的安全性与它是否“可食用”没关系。即使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来生产化妆品,也并不代表生产出来的化妆品是安全的。

“食品级”“可食用”,不仅是人为制造出来的噱头,还有违法违规之嫌。虽然《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要到明年1月1日起施行,但《广告法》已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也明确,化妆品标签和广告,都不能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对于这类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商家应当自觉撤下,电商平台应屏蔽关键词或下架违规产品,监管部门也应严查。

儿童皮肤娇嫩脆弱,因此不少家长在选购产品时会格外看重安全性。这使得一些商家在营销时倾向于在安全性上做文章,甚至做出一些夸大、误导性的描述。相关规定明令禁止“食品级”“可食用”等用语,可以说十分具有针对性。近年来,儿童化妆品市场的乱象,例如违规宣传产品功效、非法添加违禁成分、规避监管等问题,也促使专门性规定出台,对这一市场进行更加严格的规范。从本月起,国家药监局还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销售突出问题。

儿童化妆品理应在安全性上有更高的标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功效必需原则、配方极简原则。保障安全,靠的是严格的规范、执行与监管,还要警惕不良商家在“食品级”“可食用”等噱头被揭穿之后,又“发明”出一些新的虚假概念来迷惑家长。

编辑:格格 标签:儿童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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