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对固体饮料的生产、标识、销售等提出进一步的规范要求。
这一政策出台,将更加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对特殊体质宝宝也是重大利好。
固体饮料厂家注意:这3点必须重视
这份文件指出了5点,其中3点固体饮料厂家必须引起重视:
一: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应当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版面其他文字(包括商标、图案等所含文字);
二: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蛋白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风味固体饮料,以及添加可食用菌种的固体饮料最小销售单元,还应在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为警示信息,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
三: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
可见,这3条规则已经明确指出了:固体饮料不得代替婴配粉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给宝宝食用。
固体饮料无法再冒充特医奶粉
这份文件发布之前,在2021年6月1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规范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等。这也足见国家早在2021年就开始重视固体饮料事件。
在“史上最严奶粉新政”的影响之下,我国奶粉行业整体呈现出安全健康发展的势头,近年来国产奶粉抽检合格率高达99.5%。然而,对牛奶蛋白过敏的婴幼儿群体由于饮食中需要限制牛奶蛋白的摄入,这一婴幼儿群体只能选择无/低致敏性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其中就给了不法商家“可乘之机”。以“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等事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0年5月,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多名婴儿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020年5月发布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中提醒,固体饮料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如果用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此前,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罗云波教授指出,特医资质门槛高,但利润丰厚。因此企业打擦边球利用,把普通食品说成是特医食品,以牟取利益。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理事长赵亚利也直言,固体饮料被滥用的行为也存在已久。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该如何分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普通食品之间的区别?对此,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钟凯表示,购买婴儿奶粉或特殊医学用途婴儿奶粉应仔细阅读标签信息,不要轻信推销信息。“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特殊食品不能和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企业也需要有销售资质,消费者只需要知道这些就可以防骗。”
对牛奶蛋白过敏的婴幼儿,正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否可以长期食用?对此,罗云波指出,防过敏深度水解奶粉的用法用量上是有说明的,不能长期作为主食食用,只是短期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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