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
玩具也要注明适合年龄段的说明!近日成都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和团市委的相关负责人及执法人员来到金牛区金苹果幼儿园、沃尔玛(交大店)和成都欢乐谷,对其执行《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检查人员指出,儿童玩具应在包装显著位置用中文标注使用年龄段。
特殊的防滑地面、自制的防压手门、1.2米的防攀爬护栏、裹着绒布的防滑扶梯,在金苹果幼儿园,处处可见老师们别具匠心的设计。检查人员对幼儿园的各类应急预案、安全防护措施,食堂、校外周边饮食摊点食品卫生安全,消防设施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校车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肯定了该园严格落实《条例》,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沃尔玛(交大店)的儿童玩具区,某款约一米长的“训练枪”玩具仅在包装盒角落里有一行“不能给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英文标志。检查人员告知商场负责人,根据《条例》,儿童玩具应当备有可用年龄范围、警示标志等安全注意事项,“商场应该严把进货关,并在包装显著位置用中文标注儿童使用年龄段,避免对儿童造成意外伤害”。商场负责人当即承诺,会派专人立即开展调查,清理不合格的儿童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