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婴幼儿食品标准”已经在两年多前开始再次起草制订,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但因“三聚氰胺事件”的出现,将推迟公布。虽然“三聚氰胺”不在“食品标准”的内容之中,因为“三聚氰胺”并不是简单的食品质量问题,而是一个食品安全问题。但是,“三聚氰胺事件”使制订“标准”的科学家们更加明确地认识到,“标准”应更结合最新的科学概念和更关注生产加工和贮存等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对食品的要求应该是,满足营养素对人体的需求的同时还应该是安全的,对此,科学家有责任使其更加符合科学和现实情况。
就世界而言,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都有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其中包括全球通用的、区域性的和根据本国情况指定的三个层面。制定法规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同时为进行国际化的贸易所用,所以应有统一性。法规还应具备很强的科学依据,涉及和考虑的方面应全面,最重要的还要使生产企业等方面切实可行。否则就失去了其制定和存在的意义。
我国的大部分的婴幼儿粉标准都是和国际标准一致的,或是来源于国际组织标准。但不得不承认,我们起步较晚,有些法规还没有完全覆盖营养品。这里当然也包括我国目前食品卫生标准中对致病菌的要求几乎是一概为“不得检出”等问题,从而降低了标准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在对婴儿配方粉的安全要求方面,我国国标要求主要集中在细菌数量、重金属污染、硝酸盐污染、黄曲霉毒素方面,而没有涉及到农药残留物和抗生素等方面,主要是因为管理权限原因所致。在出现问题后消费者投诉方面我国也没有任何标识,荫士安教授建议,对此可以借鉴美国采用应急电话投诉的经验。
在营养素标识方面,我国多数没有定最高限值,特别是在一些可能具有潜在中毒可能性的营养素的值的界定方面需要尽快确定。目前我国有多个部门涉及婴幼儿配方粉有关标准的制定,因而存在的弊病是部门之间合作差、扯皮多,这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婴幼儿配方粉市场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专家建议,应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生产、流动和市场各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婴幼儿配方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