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0日,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意味着奶粉进药店销售在忻州市正式启动,忻州市食药监管局将积极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试点工作,确保奶粉进药店销售工作有序进行。
11月中旬,山西省食药监局对全省11个市就“奶粉进药店”作出详细部署,并对进驻药店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牌有明确要求,即进入试点药店销售的奶粉,必须在国家商务部公布的目录名单之列。经过前期准备,忻府区万民药房、惠康药业药店、惠康药业第五药店、五台山大药房七一路药店和本草堂大药房药店,已经具备试点销售条件。但需要提醒的是,市民在试点药店购买婴幼儿配方乳粉,不能使用社保卡。
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杜春林表示,开展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进行社会监督,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其发现有问题的销售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2331电话,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投诉。
此次新闻发布会确定忻州市5家药店可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目前,五家试点药店已经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流通许可证》,婴幼儿配方乳粉各项管理制度已基本健全,消费者又多了一条购买放心奶粉的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