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首页 招商头条 行情动态 企业报道 成功合作 产品资讯 市场分析 奶粉资讯 辅食资讯 展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孕婴童新闻中心 > 行情动态 > 乳制品行业新规定 没有营业执照一律不得销售婴幼儿奶粉

乳制品行业新规定 没有营业执照一律不得销售婴幼儿奶粉

2011/8/2 9:59:20 来源:火爆孕婴童招商网

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一直都是家长们最为关注的话题,同时也受到了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从即日起,凡未获得工商部门许可经营乳制品的,不仅是销售婴幼儿奶粉,即便是“AD钙奶”、“营养快线”这样的含乳饮品,都将被依法查处。

目前,工商部门增设了“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两个单独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据介绍,凡初次申请乳制品经营的,一律按规定依法受理、核准和核发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对已经从事乳制品经营的,经营者应在7月30日前到原登记发证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凡未向工商部门申请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的,一律不得经营乳制品;凡在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中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不得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

从今天开始,如果食品经营者所持证照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依法查处。

《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新标准的出台,为婴幼儿的饮食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让婴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不仅是家长们的心愿,同时也是所有人的心愿。

编辑:杨明磊 标签:婴幼儿奶粉 什么牌子的奶粉好
火爆婴童网微信小程序码 火爆婴童网微信公众号

最新行业动态

点击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