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购买深圳市澳妍食品有限公司或该公司指定代理经销商所销售的澳妍牛初乳时会发现,在产品的正面右下侧有一个形状类似袋鼠的标志,很多父母可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袋鼠图形”证明商货标(以下简称“图形商标”、“商标”)于1986年由澳大利亚政府创作,用以促进澳大利亚本国制造的产品在本地和出口市场销售。
2002年,澳大利亚政府将该图形标转让至澳大利亚制造宣传有限公司(Australian Made Campaign Limited,一下简称“AMCL”)。AMCL是一家由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及其网络会员----国土商会于1999年成立的非盈利性公共公司。
根据AMCL最初的管理规则,该图形商标主要用在那些根据《1974年商标法条例》规定通过双重符合性检测的产品。《1974年商标法条例》对标有“澳大利亚制造”的商品给于某些特定法律保护。
2007年,变更持有人后的的该图形商标与联邦政府新推出的“澳大利亚生长”的食物标签方案相结合,并成为其主要要素。据此,AMCL对于“袋鼠图形”证明商标的相关管理规则的使用也随之扩大的在生鲜产品。
未经AMCL的授权,任何人不得使用该图形商标。
此图标是对澳妍牛初乳的品质证明,所有使用该图形商标的商品必须接受符合性检测,申请人货被许可人有以为申请进行该检测,以确定相关商品可以通过使用该图形商标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