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婴幼儿服饰管理的加严,修改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经过了1年的过渡期,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强制施行。
在新规中,将婴幼儿纺织品这一定义中“婴幼儿”的年龄从0-24个月扩大到了0-36个月。这一变化意味着,原本只需满足B类或C类要求的2-3岁婴幼儿服装,在新标准实施后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新规规定,产品吊牌上必须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综合以上两条规定,3岁以内的婴幼儿服装必须有标签,标签上必须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字样。
此外,新规对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异味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更加严格。新加入的“致癌芳香胺的限定值为20毫克/千克”这一条标准,已低于欧盟在2002年对“可分解22种芳香胺染料”设定的30毫克/千克这一限定值。
由此看来,随着我国对婴幼儿服饰市场的管理加严,我国的婴幼儿服饰市场将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