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召开婴幼儿奶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新闻发布会,宣贯新规。在新规中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许可条件,重点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原辅料质量、产品配方、产品追溯、检验检测和自主研发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根据我国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计划,要求所有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企业按照要求及时提出审查申请,于2014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并且要及时公布通过审查换发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产品名录。
在新细则中规定,有关生产0至6个月婴儿配方乳粉使用的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的质量要求及产品分段要求,企业需要更改产品配方或者是产品名字、标签的,可以给予1年的缓冲期。对集团公司所属原料粉工厂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工厂不在同一个厂区的,各省级食药监管局应该根据集团公司的申请,原则上给予3年的整改过渡期。
但是对于使用原料粉添加部分配料干混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其原料粉不是企业内部工厂供给的,将不予生产许可审查。所以著名高级分析师宋亮表示,通过这一轮奶粉行业的整顿,预计目前的12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将会有半数左右被清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