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2月25日在北京就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召开发布会,并且宣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正式推出,其中有一项新规就是不允许干湿法复合工艺异地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马纯良司长表示,对于采用干湿法复合工艺异地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两个工厂不在同一厂区的,将不再给予生产许可。
目前国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干湿法复合工艺是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国内奶源主要集中在北方,根据奶源的情况,大多乳企的工厂也设在北方这些省份。但是有部分企业由于市场和销售需求,在北方以湿法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基粉,然后再到南方加入一些营养物质,经过干湿包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过在国外,这种干湿混合法是在同一厂区完成的。
为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现在国家多干湿法复合工艺提出了严格的审查要求,并且给予一定的过渡期,规定采用此工艺的生产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在同一个厂区生产,对于两个工厂还在异地的,不再颁发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