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婴幼儿配方奶粉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江苏南京市食药监局2014年将加强对乳制品的监管力度,全市乳制品企业的检测水平也要“被检测”,监管部门对乳企的检测水平也要进行检测,这可谓是一件新鲜事。
显然,检测乳企的检测水平是一个监管妙招,对乳品的常规检测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是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检,二是监管部门对乳品进行的抽检。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乳企对每批次的产品都要进行自检,流通企业在进货及经营过程中也应该检验每批次乳品的检测报告,并且再次对乳品进行检测,而监管部门只是按照一定的频次和比例对乳品进行抽检。
目前国内乳制品品牌多、生产批次更多,仅仅依靠监管部门的抽检远远不够,与之相比,乳企的自检次数和覆盖率要高出很多。如果监管部门能够通过检测乳企的检测水平来提升其检测责任意识,增强乳企的自我检测能力,那么就能够大幅提高企业检测的效率和质量,对乳制品的安全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乳企的自检是一种法律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负责人,有义务做好道食品检测工作。监管部门的抽检和企业的自检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和相互监督的关系。希望南京市对乳业检测水平的检测能够和乳企的自检产生良好的化学反应,能够得出有益经验,日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