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金色喜宝奶粉品牌合作伙伴、消费者:
金色喜宝积分兑换规范管理运作从2014年11月21日开始实行至今已半年,感谢合作伙伴以及消费者积极配合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为了更好的发展及运作金色喜宝品牌,公司以2014年11月21日公开发布的《金色喜宝®品牌关于积分及积分兑换奖品的程序化运作的公函》做为基础,经公司研究决定现补充以下几点:
1、所有消费者的积分兑换产品一律不得由门店垫付,必须由公司统一发放给消费者。否则,一经发现门店垫付的现象公司将不给予补货处理,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门店自行承担。
2、自2015年5月1日起积分平台800g罐装奶粉兑换将增加300积分兑换值,400g灌装奶粉将增加150积分兑换值,公司将实行全部包邮免去消费者自己出邮费的政策,所有兑换的奶粉公司将以快递的方式发放给消费者。
3、因积分后台可以查出任何品项、任何积分时间,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金色喜宝奶粉后及时进行积分操作,在积分后台留自己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以提高400营养部对积分兑换核实和兑换发放的效率。特别申明:因消费者没有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积分操作,两次积分间隔时间过短、或者兑换听数一次性超过3听以上(含3听)、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不详细的情况,400营养部将重点核实该积分兑换消费者兑换的真实情况,因此积分兑换效率会降低,请消费者理解并支持;如果核查消费者购买记录不属实,则该积分兑换无效。
4、积分兑换产品属金色喜宝正品,但不享受二次积分,如有任何疑义欢迎拨打400-9955-100。
(本公函司法解释权最终归金薄金.金色喜宝事业部所有!)
南昌金薄金优玛贸易有限公司
金色喜宝事业部(400营养咨询积分平台部)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