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市级经销商
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法人;
5年以上
洗涤用品化妆品等成功运作经验,在区域市场有成熟的销售网络和良好的客户资源;
认同HOCO公司企业文化、公司制度和销售政策,严格执行公司的销售方案、销售计划和市场价格体系;
正式签约后,三个月内当地KA终端铺货率80%以上,BC类终端铺货率达80%以上。
安排2名以上员工专职负责HOCO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和终端维护;
定期举办市场促销活动;
首批订货量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
2、县市级经销商
注册资金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法人;
3年以上洗涤化妆品成功运作经验,在区域市场有成熟的销售网络和良好的客户资源;
认同HOCO公司企业文化、公司制度和销售政策,严格执行公司的销售方案、销售计划和市场价格体系;
正式签约后,两个月内当地KA终端铺货率80%以上,乡镇铺货率达90%以上。
安排1名以上员工专职负责HOCO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和终端维护;
定期举办市场促销活动;
首批订货量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