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国际会展中心将在2010年10月15号到17号举办2010中国长沙
孕婴童产业博览会暨亲子嘉年华购物狂欢节。此次展会汇聚了孕妇、、孩童所需的所有方面的品牌
婴幼用品和孕妇用品。针对此次展会,主办方也制定一些规则,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特装展位规则。
主办方有权选择合适位置固定展位号标示。
未通过审核的特装,现场不得搭建;对于已审核通过的特装,布展施工时不得更改,如确需修改的,须重新审定,并交纳临时审核费。
主办方保留权利改建或清拆任何不符合认可规格、主办方所定标准或展会规则的展位,毋须给予通知,有关费用一概由参展商负担。参展商按主办方规定重建展位所涉的额外费用或任何其他有关损失或毁坏,一律不得向主办方或其代理索偿。
任何在展馆进行的工程必须符合主办方的规定,参展商与其代理、搭建商及分包商均须予以遵守。主办方保留权利阻止任何违反上述任何法律及条例的工程进行,参展商不得就任何有关损失或毁坏向主办方或其代理索偿。
所有特装展位展台结构必须设计合理,保证搭建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均需使用难
燃或阻燃材料且至少应有2级燃烧值,以保证展会的安全及展台结构的牢固、整体刚度和稳定,展位内任何搭建物都不得妨碍展馆/室内消防系统、空调出风口及通风口的正常运作。如在展会现场发现此类问题,主办方将要求其限期整改。
特装展位的搭建高度不得超过参展合同中规定高度(4.5米),不得在展馆的天花结构悬垂展位构件或照明装置,不得吊顶,不得封顶,不可搭建双层展位(如有楼梯垂直总高度不超过1米);任何特装展位的搭建不得伸展超逾划定的展位界限,包括但不限于参展商带来的装置、展品、宣传物品、标记。
特装展商负责提供各自的墙板,不得利用相邻展台的墙板背面作为自己的墙板。特装展台墙板的高度超过相邻展位的,必须将超高部分作白色修饰处理,不得将展台结构框架外露,不得放公司标识、信息、广告等,如因未做出处理而做出整改所涉费用概由参展商承担。
不得在相邻展位的背板或侧板上展示参展商相关的所有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LOGO、标志、广告词等。
特装展位的搭建、拆卸和清理均由参展商自行负责,展位费不包括清除及处理木箱、展位构件或其他物品的费用,如未按主办方及展馆规定处理,主办方将收取合理费用。
参展商应自觉接受和配合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该按整改意见及要求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场馆方有权不予通电,直至整改符合规范要求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