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婴童产业博览会将于2011年3月25日在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届展会是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特装展位装修是指参展商不需要使用标准摊位,而是根据本企业的形象及产品在展馆内空地上进行的特殊设计及装修的摊位。特装展位装修施工管理规定内容包括:
(1)、各参展商或施工单位进馆施工前须向组委会提供以下材料,方可办理施工手续:
A、提供展台施工平面图、电路图、效果图;
B、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各参展商、施工单位均不许在展馆搭建标准摊位。
(3)、特装管理费及押金:各搭建商在进馆前需向会展中心总服务台支付展台搭建管理费,管理费按每平方公尺人民币10元计算。另需向会展中心总服务台支付用电押金人民币1000元(现金)。
(4)、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会展中心的各项规定和有关安全消防条例,在施工中应执行下列安全消防规定:
A、展台搭建一律使用阻燃或难燃材料,木结构必须刷防火涂料。结构须牢固可靠,确保展出时安全。
B、在施工时,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喷漆作业及使用台式电锯和存放过量的可燃物品,如有违反则给予罚款。
C、制作灯箱时应留有足够的散热孔,日光灯整流器应脱离箱体,使用木质材料制作的灯箱,内部须有作防火处理。电器安装严禁使用麻花线、电工胶布,电器安装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和专业规范,确保供、用电安全。
D、参展单位在展场内使用的电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碘钨灯、霓红灯、电炉和电热器具。电源线要使用护套线,禁止使用胶皮线、花线,自备电箱须有漏电保护。
E、特装项目施工必须遵守展馆有关规定,不准超过限定高度。
F、在展馆搭建展台和铺设地台或进行其它项目时,不准在墙面和地面打孔、刷漆、刷胶、张贴、涂色,不准损坏展馆一切设施。如有违反按所损坏设备价格的2-5倍对责任人进行罚款。
G、展台搭建不准遮挡馆内的消防设备、电器设备(配电箱、配电槽,监控摄像头等)、水管接口、网线接口、紧急出口和观众信道,各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
H、展台搭建不准遮挡馆内的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空调柱门,且必须预留1公尺以上的空间,严禁利用空调柱张贴、悬挂、支撑物品。
I、展台搭建时,展台边缘与展馆内墙(含配电箱或消防栓等)应保持在15cm以上的距离。
J、如需在展馆网架上吊挂物品,须报会展中心同意,并到现场服务台缴费后方可施工。在展馆网架上只能悬挂轻质物品,且只能连接在网架部分。
K、展位布局须留有必要的安全疏散通道。禁止在电梯口、楼梯口等通道处摆设物品。展品的包装用具(纸箱、板箱等)在布展后应尽可能运出馆外,严禁乱堆乱放。
L、施工单位必须按实际施工面积和施工人数如实申报办理施工手续,不得超出预订面积,也不得为其它施工单位代办施工手续、如有违反将取消其进馆施工资格。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佩戴施工证件,服从组委会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并配合工作。
M、布、撤展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自行将本展位的特装材料及垃圾清理出展馆。
N、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现场负责人,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一并登记备案。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与会展中心现场管理人员取得联系。
O、施工单位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和法制教育,若发生问题会展中心及主、承办单位将追究施工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