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届CBME孕婴童展将于7月20日-22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本届展会由《时尚育儿》杂志主办和承办。
本届展会展位的使用规则:
1、展位仅供参展商在展会期间作拓展贸易之用。在布展以及开展期间,参展商必须以主办方同意的方式使用租用的展位。如主办方不同意参展商使用展位的方式,主办方保留权利清除全部或部分已租用给参展商的展位,毋须给予通知,所涉费用概由参展商承担。除非本细则另有规定,否则参展商不得就展位的租金或任何其他已付款额提出退款索偿。
2、参展商如欲在展位使用与其在申请表格填写不同的名称,必须在展会开始前最少1个月向主办方提交更改名称的申请,或在主办方官方网站的展商服务中心提出修改申请。由公司法人签署的文件(形式及内容须符合主办方要求)证明只更改公司名称,拥有权并无改变;或其他文件(形式及内容须符合主办方要求),以证明新名称是属于申请人全资子公司。
3、参展商获准在展会展出及(在非专有情况下)使用展位的授权仅属个人所持有,未经主办方同意,参展商不得将有关权利转让、转授、分包、分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与任何第三者共用,或推广、派发、展示任何第三者公司名称之名片、物品或展品。如被主办方发现有此情况出现,主办方有权要求未申报的第三方立即退出展会、拆除其展位及撤走展品,费用一概由参展商承担。
4、主办方保留权利将曾违反本细则的参展商记录在案,并有及绝对酌情权拒绝容许该等参展商或其任何母公司、有联系人士、相关联公司、附属公司参加主办方以后举办的任何活动。
5、特装参展商,可委托主办方推荐搭建商或自雇搭建商设计及搭建其展位,展位设计必须按《参展商服务手册》规定呈交主办方指定的展会运营公司审批,未经审批通过的展位不得进行搭建。
6、特装参展商或其搭建商须在《参展商服务手册》规定时间向主办方指定展会运营公司申请用电量,租用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