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消协日前召开的“保护和支持母乳喂养规范母乳代用品销售行为座谈会”上,首都儿科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淑一在发言时表示,不少厂商在婴幼辅食产品宣传及促销过程中存在违反《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行为。
“根据《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给0-6个月的吃的母乳代用品,包括瓶饲辅助食品、奶瓶和奶嘴等,不允许开展任何宣传、促销。”张淑一告诉记者,“目前一些婴幼辅食产品外包装上印有图片,使用‘人乳化’、‘母乳化’等词汇,一些厂商广泛开展赠送产品、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这些都是不允许的。”
近日,记者在北京市一些商场对婴幼辅食产品宣传及促销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记者在美廉美超市马家堡店和家乐福超市马连道店看到,琳琅满目的货架上,不少1段米粉包装上标注着“适合4个月以上食用”的字样,还印着图像。除了少数几个品牌的米粉在包装盒背面用小字体印有“建议0-6个月的进行纯母乳喂养”外,多数品牌的米粉没有此类提示语。
记者拿起一盒标示适合4个月以上食用的某品牌营养米粉,看到包装盒上印着“集积分换玩具”的活动说明,称消费者只要将包装盒上的积分代码发送到指定的网站,积累到一定的积分后,就可以换取价值400-1000元不等的礼品。在旁边的果菜泥专柜上也贴着宣传单,“购买此优惠装,买同样商品第三件4折”。记者还看到,另一品牌的乳蛋白营养米粉(1段),其包装盒外用胶带绑着两袋小包装的营养米粉作为赠品。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除了婴幼辅食,一些奶瓶、奶嘴同样存在着违规宣传现象,如有的外包装上印着母亲抱着的图片,有的宣传称奶嘴具有 “母乳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