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了《关于开展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继北京和江苏等试点开展药店销售奶粉测试项目之后,该项目即将在全国范围之内展开。
目前海南省已列入试点之中,据悉海南省有176家药店已经被列为首批试点项目,包括广安堂、源安隆、广安大药堂、永敬堂和养天和五个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及国药控股大药房,保证每个市县最少1家,其中仅海口市就多达91家。规定从明年起,这些试点药店正式开始销售奶粉。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吴华兵表示:药店销售奶粉,除了给老百姓提供一个新的购买渠道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类药品化”管理,更加安全。试点药店必须采购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128家国内奶粉和检验合格的进口奶粉,并且每一款奶粉都有自己的电子身份标识,能够追根溯源。
海南省由于气候比较湿热,所以对奶粉的贮藏条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配备药品标准一样的储藏设备,定时进行温度、湿度监测,临近保质期和不合格的奶粉要及时下架。另外在销售环节,每款奶粉在药店都有其出入记录,防止未经备案的水货或假货流入市场。
此外,海南省这176家销售奶粉的试点药店还将配备专业的营养师或者是具有药学和医学背景的专业技师,可以给消费者提供充分的指导和建议,让消费者们购买到更为合适的奶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