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降低畸形儿和有缺陷儿的出生率,孕期B超检查是很必要的,那么,孕期该做几次B超检查呢?
首先,孕早期(特别孕8周前)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通常是不需要B超检查的。
孕中、晚期胎儿各器官已经形成,B超检查还是相对比较安全的。从孕20周起就应定期进行B超检查。
此外,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妇更有必要在24~28周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有先天性心脏病史者;母体患糖尿病、结缔组织疾病;妊娠期母体接触过特殊yaowu或受到感染;母体酒精中毒;高龄孕妇既不正常孕产史;胎儿心律失常、胎儿水肿、染色体异常。
小编提示:如果孕期出现腹痛,阴道流血,胎动频繁,减少等异常及胎位不清,需根据医生检查情况酌情B超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