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6月9日正式出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国家食药监)在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将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行业准入门槛,配方、品牌乱象将有较大改善,品牌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将淘汰市场在售三分之二配方
《办法》要求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国家食药监局的新闻通稿显示,目前,我国10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共有近2000个配方,个别企业甚至有180余个配方。业内预计《办法》将会使目前市场上三分之二的奶粉配方被淘汰,四分之一的奶粉企业出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发布会上表示,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过多、过滥,配方制定随意、更换频繁等问题突出,存在一定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目前国内许多企业采取“类似配方、不同品牌、加大宣传、扩大市场”的销售策略,即简单把一个配方的组成成分及含量略作改变形成多个“新配方”,生产不同产品不同品牌,然后在不同渠道销售,通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造成消费者选择困难。
参照药品管理,《办法》明确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均实行注册管理,并严格限定申请人资质条件。只有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符合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对出厂产品实施逐批检验的企业才能申请产品配方注册。
《办法》要求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具体配方未来会在网络公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司长张靖称,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的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是按3段生产的,这是制定“3个配方系列”的依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终极研发目标是nearto母乳,从本质上说每段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实际上只有一个配方。但事实上,每个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不可能只有一个配方,“9种产品配方”考虑的更多是市场实际情况。张靖认为,该举措并非为了限制配方数量,而是针对市场目前存在的乱象出台的整治措施,对于企业来说多配方也是增加成本。
为优化企业产能、满足市场需要,《办法》允许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可使用集团公司内另一全资子公司已经注册的产品配方。这意味这拥有多个子公司的大型集团公司在配方数量上将拥有优势。
包装不得标“进口奶源”、“零添加”
《办法》要求申请人申请注册时一并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并对标签和说明书表述要求作出细致规定。譬如对产品中声称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来源的,要求如实标明具体来源地或者来源国,
不允许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等模糊信息;
不允许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明示或暗示“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myil、bhcd”等;
不允许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不含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使用的物质;
不允许标注虚假、夸大、违法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不允许标注与产品配方注册的内容不一致的声称等。
国家食药监局还将细化不予延期注册、撤销注册、注销注册等多种情形和相关法则,以政策制度倒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降至最低。
注册制同样适用进口奶粉
相较去年9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的《办法》不仅配方数量从“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降至“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同时实行“内外一致”管理,进口奶粉也被纳入其中。据滕佳材介绍,在《办法》的制定过程之中,在向WTO/TBT通报后,该局又收到美国、欧洲、澳大利亚、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反馈的评议意见。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到总局就《办法》的制定与总局交换意见。
进口奶粉目前在中国市场占据重要地位。2008-2015年期间,国内乳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产量从120万吨增长至142万吨,但进口乳粉量(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从14万吨增长至72万吨,2013年、2014年进口量甚至分别达到97万吨和104万吨。另外,还有不少消费者通过海外代购、跨境电商等方式从境外直接购买婴幼儿配方乳粉。滕佳材称,《办法》对国内生产与进口产品实施统一的注册管理,能让消费者更加客观认识国内外产品情况。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称,对中国境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国内外生产企业统一注册符合WTO所规定的原则,体现了国民待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