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欧盟正式通过了“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对木材来源地、木材体积和重量、原木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的指标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该指令将于明年3月3日正式生效。
据了解,该指令是对2010年10月20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的欧盟木材与木制品法规(eu)995/2010的深化和细化。《欧盟木材与木制品法规》提及,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定义主要基于采伐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的木材需持有在法定界限内的采伐权,符合采伐及木材生产相关的税收政策、木材采伐相关的环境及森林法规、与木材采伐相关的第三方合法权益、与林业相关的贸易及海关法规。所以新规定要求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木制品必须获得森林管理委员会(FSC)的认证。
FSC认证适用于包括:
1.林场企业:国有林场,企业林场,社区林场,私人林场等所有森林。
2.林产品直接或间接加工企业,包括涉及到与木制产品有关系的行业有:玩具,地板,家具,家居,乐器,文具,礼品,家电,纸类,包装,印刷,报刊出版等行业。
3.林产品贸易企业:与林产品相关的国际贸易企业,销售企业等。
对于欧盟出的台新法规,我国的木制儿童玩具企业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发展的更快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