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婴幼儿奶瓶市场,我国首个《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于2014年4月2日已正式出台,该标准对婴幼儿奶瓶容量刻度、密封性能、可拆卸部件、突出物、抗扯性能、吸管长度以及双酚A释放量、重金属迁移量等化学性能进行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此次标准有了很多细节规定,例如:奶瓶在使用时,不应有锐利边缘及尖端;奶瓶容器上需至少标有以ml为单位的容量刻度,最小的容量刻度数值不得大于60ml;奶瓶产品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的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的字体应不小于五号黑体字。
而对于含有吸管的奶瓶,《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规定必须要给出“吸管不适合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的警告语;玻璃奶瓶则需附加“玻璃瓶易碎”等重要标识;除不能含双酚A外,奶瓶材质的铅元素、铬元素、汞元素、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等的总含量不得超过成分的0.1%,因为重金属超标会对宝宝身体造成严重危害。
如今,该标准实施已经半月有余,婴幼儿奶瓶市场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相比之前都有很大的提高,不少企业还表示,今后他们将会在产品包装上贴上符合标准“安全承诺品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