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12月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按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扶助的失庭,将继续获得扶助。
与之前的修正案草案相比,本次决议通过的修正案有一些改动,比如保留生育胎的晚育假延长奖励,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而原法规定的“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也被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对应的“实施假节育手术”法律责任也相应删除。
此外,独生子女父母仍可依法获奖励、扶助,特别是其中“失独”的那部分家庭,仍旧按规定获得扶助。但新法生效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成为历史。没有光荣证的夫妻,如果生育一孩,且孩子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也无法像目前实施的政策一样再获得国家的特别扶助。
另外,在最终表决稿中,“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的整条内容,均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