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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阳光公司解读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公告

时间:[2012/6/26 16:35:49] 来源:火爆孕婴童招商网

近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发出“卫办监督函〔2012〕335号”公告。作为企业,生命阳光公司对该公告表示欢迎和高度支持,该公告对今后牛初乳行业及产品的规范性和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针对该公告,生命阳光公司有以下解读:

一、公告要求所有牛初乳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国家及地区的初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产品在出口过程中始终符合出口国相关法律法规。进口至中国的相关检验检测标准必须符合2005年由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发布的“牛初乳行业规范”(RHB602-2005)。该规范中对牛初乳的定性描述为“牛初乳(bovine colostrums):是指从正常饲养的、无传染病和乳房炎的健康母牛分娩后72小时内所挤出的乳汁。”同时,牛初乳理化要求要符合“蛋白质含量≥ 40.0%,免疫球蛋白IgG含量≥ 10.0%”。按该行业规范进口至中国销售的牛初乳粉是可以放心食用的。

生命阳光不仅是“牛初乳行业规范”(RHB602-2005)制定的主要参与企业,且始终坚持以此标准作为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经营12年以来,从原料采集、加工、生产到进口过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1、生命阳光牛初乳系列产品的所有原料均来自新西兰国内有资质的乳品专业工厂,初乳从采集到加工过程中均有相应完善的法律法规监管,所有原料均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完整的检测合格证书方可采用。

2、生命阳光牛初乳系列产品的包装过程均依照新西兰的法律法规,在符合新西兰乳制品最高标准(RMP)的专业工厂完成,而生命阳光首创的“1g独立金装”及“4+1”保活包装从程度上保存了牛初乳中营养成分的活性。也为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提供了一种科学的食用方法,该方法也得到了国内外众多品牌和厂家的认可,成为牛初乳行业的参照模式。

3、生命阳光牛初乳是首家由新西兰食品安全局(NZFSA)认可的新西兰婴幼儿牛初乳产品,同时生命阳光每批出口产品也由新西兰农林渔业部(MAF)提供相关的出口证书并具备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新西兰品控实验室(AsureQuality)出具的检测报告。

二、公告中规定禁止企业直接把牛初乳添加入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是因为目前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每种添加物的安全性及添加量等都应严格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及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的明确规定。而目前牛初乳还没有对应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添加的国家标准。

该公告为卫生部办公厅回复给质检总局的“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只是属于对管理标准的规范。事实上,卫生部并未对牛初乳产品本身的安全性提出非议,而是明确牛初乳可广泛添加到普通食品中,但应严格按照相关普通食品标准执行,这点表明牛初乳的食用安全性得到卫生部的认可。

需要强调的是,生命阳光公司认为独立小包装方式不仅显示初乳中活性成分的数量,也程度地保证了初乳中活性成分的安全,也给消费者食用带来便利,可单独食用或添加到其他食品中食用。

我们认为,当前卫生部公告的出台不仅明确了牛初乳的定义和监管办法,也对市场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生命阳光将严格按照该要求执行,为牛初乳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做出努力。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尽早出台牛初乳国家标准,以对行业进行进一步规范。

生命阳光品牌专题
信息分类:母婴用品品牌 编辑:胖宝
关键字:生命阳光公司解读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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