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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保健食品不能乱起名字

发布时间:[2010/12/24 10:22:39] 文章来源:火爆孕婴童招商网
如果经常性看电视的朋友不难发现,一些产品我们记不住它们的功能,但却记住了它的名称,什么“高效”、“速效”、“第X代”等,给人们一个混乱的感觉。

如果经常性看电视的朋友不难发现,一些产品我们记不住它们的功能,但却记住了它的名称,什么“高效”、“速效”、“第X代”等,给人们一个混乱的感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实施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的规定后,像“减肥茶”、“通便茶”之类的词语已经不在出现,更加确保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这一规定,每个保健食品只能有一个名称,其名称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其中品牌名和通用名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及其谐音字或形似字,不得使用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与功能相关联的文字以及误导消费者的词语;不得使用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不得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语言,如“高效、速效、第×代”;不得使用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不得使用人名、地名(注册商标除外)。

此外,规定还特别要求品牌名和通用名都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通用名一般以产品的主要原料命名,两种以上原料组成的保健食品,不得以单一原料命名;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称。

《保健食品命名规定》的推出,确定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